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可以使用,并與原件保持一致。《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
申請商品房、房改房、拆遷回遷房、經濟適用房分割變更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一)出讓人提供的材料:
1、大面積土地證(2004年10月1日以后頒發的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供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處頒發的(土地證)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計算表1份;
2、土地出讓合同1份;
3,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法規1份;
4,總產權1份;
5,地籍調查表1份,界址點坐標成果表1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提取);
6,土地登記證(摘自成都市國土資源局);
7,產權計量報告;
8,申請表一份;
9,法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一份,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0,劃分說明;11共有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一覽表(一處)
12。本分攤表:舊辦法采用土地區劃變更登記表和共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表;新辦法采用共有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匯總表。(以上表格應先提交1份,核實后出具3份,加蓋公司公章。按樓號、單元、樓層、流水號順序填寫;分別填寫共有人占用的空間,注明共有人;根據產權證上的比對,分攤共有人的土地面積,分別填寫;編號或宗地號按戶數編號;產權證號填寫土地編號;表格制作并用計算機打印)。(上述資料中心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3]。(2) 受讓方提供的材料:
1。受讓人為個人的,應提交:申請表1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申請并蓋章,身份證復印件1份,房產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復印件1份;)
2。受讓人為單位的,應提交:申請表1份(轉讓人、受讓人共同申請并蓋章,身份證1份,房產證1份,委托書1份;)
2;法人身份證1份,委托書1份,法人營業執照1份受托人身份證、產權證復印件一份、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復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復印件應加蓋申請人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對于您提出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能否作為證據”的問題,土地使用證復印件不能作為證據,而土地使用證正文只能證明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辦理后應妥善保管,避免遺失后重新辦理。你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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