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機關的規定設置帳簿,按照合法有效的記帳憑證記帳。《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支付商品、服務和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取得發票。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條件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的通知》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在日常檢查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發票,特別是不填寫付款人全稱的發票進行稅前扣除、稅款扣減,出口退稅和財務補償。發票只是稅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之一,所謂合法有效憑證,是指內容和方法符合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根據會計制度,原始憑證包括:外部原始憑證,是指與其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時,從其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火車票、銀行收付款通知單等,以及企業采購物資時取得的船票;自制原始憑證是指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在發生或完成經濟業務事項時,如收料、領料、工單、成本計算等填寫的憑證,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條例》所稱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證明,是指: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其行為屬于營業稅、增值稅征收范圍的,由該單位開具發票支付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政府性基金的,所出具的財務票據為合法有效的憑證;支付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所出具的財務票據為合法有效的憑證,單位或者個人的簽名文件應當是合法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對簽名文件有疑問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證明。根據《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證明問題的公告》,企業撥付的工會經費中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工會組織自2010年7月1日起發布。
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發生的公益性捐贈費用,企業或者個人應當提供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并蓋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省級(含省級)或由受贈單位蓋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可以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合法有效的稅前扣除憑證包括加蓋稅務機關監制章的發票、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不加蓋發票監制章的專業發票和財務票據,境外收據或公證書、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公益捐贈票據以及財政、稅務部門批準的其他對外憑證等文件。根據《會計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計,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予以退回,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更正和補充。稅收征管法第二十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軟件,應當報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有關稅收規定相抵觸的,應當繳納的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有關稅收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其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可見,對于合法有效的稅前扣除憑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有明確規定的,納稅人按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納稅人按相關會計制度或會計處理方法執行。
例如:a企業2011年主營業務收入21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300萬元,本年管理費共列支業務招待費30萬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a企業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雖然為30×60%=18萬元,但最高扣除限額為2400×5‰=12萬元,因此只能從業務招待費中扣除12萬元,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30-12)=18萬元。
注意單一稅種的特殊規定。還要注意特別規定,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和傭金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規定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讓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不得稅前扣除;企業向有關證券承銷機構支付的發行權益性證券的手續費和傭金,不得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應當取得無法律證據的實際支出不得扣減;扣減項目金額中收取的成本費用必須是實際發生的;扣減項目金額應當準確地分別在各扣減項目中收取,不得混淆;扣除項目金額中收取的成本費用,必須在清算項目開發過程中直接發生或者分攤;納稅人分期開發項目,或者同時開發多個項目,或者在同一項目中建設不同類型房地產的,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按照受益對象分擔共同成本和費用;對于同一類事項,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或處理方法。會計處理規定與稅務處理規定不一致的,以稅務處理規定為準。因此,稅法有特別規定的,即使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也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扣除。按稅法規定有扣除限額的,不能按合法有效憑證金額扣除,而應按稅法規定扣除;需通過銀行轉賬的,符合規定方可扣除。以上是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問題,你有委托律師的想法,我們有很多律師可以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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