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記應當提供哪些材料?律師解答:當事人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抵押登記申請。抵押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對于普通住房,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資料。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等。相關法律可參照: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應當提交下列文件,經登記機關核驗:
(一)抵押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以及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證明材料;(六)能夠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自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登記。否則,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單方簽名的協議有效嗎
2020-12-26發生醫療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2021-03-11職業病賠償步驟是什么
2021-02-20去律師事務所咨詢收費嗎
2021-03-24合伙企業可以適用破產法嗎
2020-12-17孫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2021-03-25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送達后會發生什么
2021-01-14銀行按揭貸款購房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021-02-27租客物品如何提存
2020-12-01顧客乘商場扶梯時受傷誰該賠償
2021-02-12勞動糾紛加班費可以要幾年的
2020-12-22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中止與復效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01保險產品誰打造
2021-01-27事故索賠需準備哪些證件?
2021-01-03保險合同糾紛有哪些證據清單
2021-03-13特殊崗位人員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2020-12-23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有哪幾種
2021-01-23車子沒貼強險標志怎么向交警證明買了保險
2021-02-21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條
2021-01-30農村機動地承包合同范文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