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履行前支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也稱保證金。所謂違約,是指負有付款處理責任的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合同規定,損害雙方預期合同利益的情形。
1.2在雙方違約的情況下,一方違約屬于法定或約定適用定金違約金,另一方在其他事項上違約的,只有前者單方適用定金違約金,后者可以追究相應的責任違約責任。如果雙方的違約行為屬于法定或約定適用定金違約金的,定金違約金適用于雙方,即一方丟失定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在相互抵銷后,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收回全部或部分定金。
1.3實踐中,在處理上述問題時,應注意區分雙方違約與抗辯權的適用,以防止確立抗辯權的單方面違約被誤判為雙方違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既要求違約金又要求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因此,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只能選擇申請。
2.2從法理上講,定金是懲罰性的,違約金是懲罰性的。如果同時使用,就違背了正義原則的基本精神。如果對違約方過于嚴厲,對方將得到不該得到的收入。押金刑是否適用于損害賠償請求權應加以區分。一方違約造成實際損失的,另一方可以在適用定金處罰的同時要求賠償損失。但是,罰金和損害賠償金的總價值不應大于標的物的總價值。
4。一方可以在申請定金的同時要求對方履行合同;但是,如果是違約定金、合同定金或者合同定金,一方可以申請定金,要求對方實際履行合同。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訴訟費用交納標準是如何的
2020-12-08暴力催收報警有用嗎
2020-12-17老婆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2021-03-07冒充軍官行騙怎么處罰
2020-11-29連帶責任進入執行程序需要多久時間
2021-01-09開發商與業主簽的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0產假期間公司裁員如何賠償
2020-11-30轉繼承怎么處理
2020-12-21購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的陷阱
2021-02-21哪些建筑屬違建
2020-12-10房屋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1-03-24政府回購房可以贈與他人嗎,政府回購房如何贈與他人
2021-01-04領導暗示辭退一定要辭職嗎
2020-12-31能登報聲明斷絕親子關系嗎
2021-03-20壽險理賠流程
2020-11-18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
2021-01-15附贈人身保險合同的法律分析(四)
2021-01-10汽車玻璃險理賠范圍
2021-01-12交通事故訴訟費保險公司會承擔嗎
2020-11-22保險中介是什么意思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