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單位應當向經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者初步設計的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用地,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和當地政府要求提交的相應材料、證件、地圖,并在建設用地申請表中填寫下列材料;
<1。依法設立的建設單位的有關證明;
2。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3。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其他有關資料;
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
6。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規劃;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區的,提供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報告;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區的,提供地價評估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用地的申請、審核和報告。對已驗收的建設項目,應當在30日內制定土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申報說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土地管理部門審查。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土地審批報送文件并按規定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實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內部聯審制度,對土地進行審批。4經批準的建設用地,由被征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土地征用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機關、文號、土地用途、范圍、面積、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方式和補償期限等;
2、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苗木補償費的支付;
3,農業人口安置;
4,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稅費;
5,直轄市征地糾紛。有償使用土地的,應當簽訂土地使用合同。
2。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的,應當向土地使用者出具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準書。
3。土地使用者應當持土地使用證登記。主要任務如下:
1。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措施;
2。督促征地單位按期移交土地;
3。處理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糾紛;
4。填寫征地收尾報告。7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由人民政府頒發,作為土地使用的法定憑證。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相鄰權糾紛與時效有否關系
2020-12-20是否可以直接處分質押物
2020-12-03給別人做擔保算負債嗎
2021-03-10不得減刑的幾種情形
2021-02-26取保候審保證書怎樣寫
2020-11-12消費者在商場摔傷,商場要承擔多大責任
2020-12-18回遷房有房本嗎
2021-01-31什么樣的條件適合簽訂勞務合同
2021-03-22實習期簽署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7產品責任是怎么構成的
2020-12-31什么是產品責任險
2021-01-03什么是保險合同的射幸性特征?
2020-11-15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0-12-25人身保險合同如何簽訂
2020-12-16三類人身保險新型產品 購買時應注意事項
2021-02-25在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直接賠付責任
2020-12-31對方酒后駕駛保險公司會不會賠付
2021-02-06購買財產保險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09保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2-06國人投保六大誤區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