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產權房的銷售可以明確分為:1。大產權房一般指商品房。小產權房一般是指未經國家規劃批準,在個人/村鎮等主觀意識下建成的小產權房。成本價可補足商品房面積*15.68
標準價(優惠價)可補足商品房面積*15.68*7
使用權不允許交易
軍地產權是指軍地產權不允許交易學校財產是學校的財產權,不允許買賣。醫療財產是醫院的財產權。房屋買賣糾紛的管轄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合同由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或者實際履行合同地的法院(即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權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隨著社會的發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加,但對于普通人來說,房屋交易價值巨大,相關糾紛的處理也有其自身的特點。條例修訂將房屋買賣與原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分開列為獨立的第三級訴因,將涉及商品房買賣的合同糾紛列為第四級訴因。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加大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保障性住房和農村住房的銷售也在逐年增加。《條例》將經濟適用住房轉讓合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增加為第四級訴因。
需要注意的是,本訴因適用于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房改房等各類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但簽訂商品房預約合同后,沒有正式房屋買賣合同的,締約過失責任糾紛的訴因不適用。另外,商品房代理買賣合同是一種特殊的代理合同,已被視為獨立的第四級訴因,故不應適用于代理合同糾紛的一般訴因。
根據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實際履行合同地法院(即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聯系律霸在線。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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