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拖欠工資,用人單位將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更多的補償p>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拖欠勞動者的工資,那么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該怎么辦
有必要確認與公司的勞動關系事實,比如工資單等,工作過程中的考勤記錄和文件記錄。確認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協商不成的,將有關情況帶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所在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拖欠工資數額較大的,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討拖欠工資。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拖欠工資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咨詢我們律師律霸.com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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