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鑒定流程:當事人提交鑒定申請,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 鑒定機構收到職業病鑒定申請后,簽發《職業病鑒定資料報送通知書》→ 當事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鑒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說明→ 協商付款事宜,以便確認→ 出具符合職業病鑒定驗收條件的文件《職業病鑒定驗收通知書》→ 專家遴選→ 鑒定會議→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職業病診斷證書領取方根據《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職業病鑒定的具體流程如下:。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醫療衛生機構自收到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頒發的職業病診斷證明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診斷所在地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設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職業病診斷糾紛的第一次鑒定
(1)職業病診斷鑒定申請(2)職業病診斷證明(3)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4)其他有關資料(3)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自收到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辦公室應當自接受鑒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鑒定。(6)職業病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以上是小編整理的職業病鑒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luba.com。如果您有更多疑問,可以咨詢魯巴網專業律師,也可以直接委托魯巴網律師幫助您走出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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