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如何獲得雙倍的薪酬?符合條件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和第87條,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報酬
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報酬,業主應繼續履行該義務;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議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并續訂勞動合同的除外,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p>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兩種情況可以約定違約金。分別為:
1.如果雇主為雇員提供特殊培訓費用并進行專業和技術培訓,則可以與雇員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競業禁止和保密協議,也可以約定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同意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的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員工經濟補償。如果工人違反競業禁止協議,他應根據協議向雇主支付違約金,該雇主將在勞動爭議各方申請仲裁時支付費用,仲裁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手續費。受理費應由仲裁申請人提前支付。手續費包括差旅費、檢查費、身份證費、證人誤工誤餐費、文件、表格、書籍印刷費等實際費用,雙方應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和上訴函副本后5天內,在案件結案后提前支付,仲裁委員會應當按照敗訴方負擔仲裁費用的原則,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確定仲裁費用。如果雙方部分敗訴,費用由雙方承擔。投訴人撤回訴訟的,一切費用由撤回方承擔。如果爭議通過調解解決,仲裁費用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此外,如果雇員一方在生活中有實際困難,仲裁委員會可決定減少、推遲或免除仲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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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鄧曉莉律師,廣東省律師協會省村(社區)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佛山市南海區工會法律服務特約律師庫成員,佛山電視臺《法治佛山》欄目2017年度合作律師。榮獲2016年度廣東省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先進個人;承辦案例評為2014年十大律師服務村居典型事例;2013年1月佛山市律師法律服務村居工作優秀律師,2011年度佛山市律師法律服務村居工作優秀律師;畢業于武漢科技大學法律專業。 畢業后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擔任多家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辦理了大量的經濟糾紛、商事合同糾紛,勞資工傷、債權債務、離婚財產糾紛、交通事故及多起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訴訟和刑事辯護。恪盡職守,兢兢業業,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客戶的需求為導向,強調客戶體驗與專業并存,深信杰出源于專業,成功來自口碑。 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承擔律師的社會責任,常年接受佛山電視臺、小強熱線、630新聞等欄目的采訪。 ? 過往案例略舉: 1、代理某市政府行政訴訟案,最終一審在某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取得勝訴; 2、代理某公司訴某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合同糾紛案,眾所周知,民告官難于上青天,本律師團隊介入委托后,通過努力和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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