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事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2021-01-13購房合同違約上征信嗎
2020-12-13住宅小區內發生車禍責任怎么劃分
2020-11-19公司正常清算人員如何處理
2021-02-21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是什么
2021-01-25韓國非法打工如何處罰
2021-03-02雇傭關系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2020-12-27交通事故被保險人無責,保險公司被判賠償
2020-12-18保險合同變更風險是如何的
2021-03-10保險賠償后能減輕交通肇事罪嗎
2020-11-18輕傷后精神損失怎么理賠
2021-01-29投保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支付保險費有哪些法律后果
2020-12-23保險公司賠付不及時,需要賠償其損失嗎
2021-01-22新保險法解釋有什么規定
2020-12-10在我國征地時遇到涉及村民自建住房的能否先拆后補
2021-01-19張家口征地多少錢一畝
2020-11-122020非住宅停產停業補償怎么算
2021-03-22征地補償如何分配
2020-12-15村委會提留補償款能告他嗎
2021-01-13拆遷辦公室是否有權力制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