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為合同談判做準備
1、分析論證,確定談判的目標、任務和要求。
2、了解對方,審查對方的法人資格和資信情況以及對方的履約能力。
3、了解對方的談判人員,以及他們的身份、地位、性格、愛好、辦事作風、分析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4、收集、整理和熟悉與談判有關的資料,要努力做到能運用自如。
5、設計和確定最優方案、次優方案和備選方案。要準備好上中下三策,做到臨場不亂。
6、進行內部分工,派定談判角色,以便在談判桌上角色分明,相互配合,各有重點,進退自如。
7、設計出談判的程序。預開始談什么,接著談什么,最后談什么,事先都要有一個大致的安排。同時,要預計哪些環節可能出現分歧,出現了這些分歧應采取什么對策。
8、在國際貿易里還要了解對方國家的法律制度、風俗習慣、經濟、技術和質量水平。
什么是合同談判
合同談判是準備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為相互了解、確定合同權利與義務而進行的商議活動。談判一般包括法律意義上的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再要約-再反要約-承諾的過程。要約,又稱發盤、發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種提議。有的當事人讓他人先向自己發出提議,《合同法》稱這種方法上為要約邀請。反要約又叫新要約,也就是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實質性內容做了修改,并將其意思表示回復給要約人,它是一項新的提議。承諾,又叫做收盤或接受提議,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直到一方承諾并生效,合同才算正式訂立。
談判有人、事、時、地四大要素。
1、人的因素,這也是最重要的因素。通常,一方的談判代表要與對方對稱,要有相對應的決定權。談判時,內部要有分工,如以誰為中心、誰為主攻、誰為調和者、誰記錄、誰當配角等,要讓每個角色各有任務。這樣才能有主有從,可進可退,攻守自如,臨陣不亂。
2、談判的第二個要素是事事就是根據談判的主題與目標,做好充分的準備。這包括當事雙方的有關資料準備、市場行情摸底、確定談判程序等。
3、時間的要素一般應選擇于我方有利的時間進行談判。選準了時機,談判就更容易成功。如果是東道主,要給予對方以熱情的接待,以便增進友誼,為談判打下良好的感情基礎。總之,要使自己在時間要素的運用方面有條不紊。
4、地點可由雙方事前分別權衡后協商確定。
以上就和與合同談判有關的內容。通過閱讀上文,相信您已經對合同談判以及如何進行合同談判有了初步的了解。合同談判是商業活動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如果您的工作涉及此方面,或者未來想進入這個領域,一定要更深入地了解有關內容。律霸網為您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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