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款糾紛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則確定:
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實踐中,針對不同類型的合同,在確定合同履行地的時候方法不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履行地。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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