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合同中索賠的條件
(1)索賠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在實際業務中,保險合同一般是指保險單,保險單是保險公司出具的書面證明。但是保險單是保險公司單方面簽發的,因此,它應當和被保險人填寫的投保單合在一起才能成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合同。只有保險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向保險公司索賠。合法持有人主要是指投保人或受讓人。
(2)向保險公司行使索賠權利的人,不僅要求他是保險單的合法持有人,而且還必須享有保險利益。所謂保險利益并非僅僅是指保險標的--貨物或物資本身,而是指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利益。如果保險標的發生滅失,但對被保險人未受到任何利益影響,他也不具有保險利益。
(3)被保險人或受讓人憑持有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他所要求索賠的損失,還必須是在該保險單的取保范圍內的損失,也就是該被保險人所發生的損失,必須是他投買的險制所規定的賠償范圍以內,否則,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
二、買方拒絕收貨或拒絕付款怎么辦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及國際慣例,買方違反合同,不履行義務,賣方可主張如下權利:
(1)損害賠償?!渡嫱?a href='http://www.7756740.cn/contract/146.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或者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應付金額的,另一方有權收取延遲支付金額的利息。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補救措施。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解除合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認為,無論對于賣方或者買方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能否主張解除合同,均應以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規定已構成根本違約,即“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如果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害,以至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根本違反合同。”
(3)其他補救方法。包括:
第一,請求支付價金。在賣方已經交貨,貨物占有權已經轉移給買方,賣方可以主張買方支付價金。如果買方延遲付款,應承擔延遲付款期間的利息;
第二,扣留貨物不交。在賣方尚未交貨,如發生買方提前違約,或者買方已陷入破產狀況,或者買方已喪失支付能力,賣方可以扣留貨物不交;
第三,中止運交貨物。在賣方已經交貨,但貨物尚在運輸途中,即該貨物在承運人占有之下尚未交付給買方,賣方有權通知承運人停止把貨物交付給買方;
第四,另行出售貨物。在發生買方拒絕接收貨物或者拒付價金,或者買方已經處于破產狀況,或者買方已喪失支付能力等情況下,如果貨物所有權尚未轉移,賣方可以另行處理貨物,如發生差價損失,再向買方索賠。
綜合上面的介紹,涉外合同中索賠要符合兩個方面的條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買方拒絕收貨或拒絕付款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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