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嗎
租賃合同的成立,以租賃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標準,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所以租賃合同是諾-成性合同。
什么是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現實成分為標準將合同劃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于確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
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區別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確定,通常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據傳統民法,買賣租賃、雇傭承攬、委托等屬于諾-成合同。而使用借賃、保管、運送等屬于實踐合同,質權設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屬于實踐合同。然而此種分類并非絕對不變。例如,運輸合同并非都是實踐合同,也有一些為諾-成合同。
1、成立要件不同
諾-成合同以合意為成立要件,實踐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義務為成立要件。
2、責任不同
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系當事人的給付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不是當事人的給付義務,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它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讀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顧問費入賬要分攤嗎
2020-12-20律師函有什么法律效力,律師函有什么法律作用
2021-02-07違法判刑黨員開除黨籍的程序有哪些
2021-03-02贈與財產是否要交稅
2021-01-30男方房屋贈與協議書怎么寫
2020-12-16被取保候審了就表示結案了嗎,還會判刑嗎
2020-12-03拖欠物業費多少會被起訴
2021-02-18擔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
2021-01-26妻子出軌想離婚怎么辦
2021-01-23勞動合同續訂需要什么條件
2020-12-01合同期間公司調動崗位不服從可以得到幾倍賠償
2021-03-22物保法律如何規定的呢
2020-12-11房屋財產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2021-02-08保險的特征有哪些
2020-12-28保險人合同解除權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19保險合同是諾成合同嗎
2021-03-02保險合同變可分為幾種情況
2021-01-20"保險受益人”空白 忽略保單細節引發爭議
2020-12-20保險理賠的車輛報廢標準是什么
2021-03-01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嗎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