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碰到過這樣一件事,一對夫妻,丈夫不幸去世,男方的親戚全部都來了,想著會不會遺產也有他們的一份,他們認為女方給男方導致的不幸,而且女方本來就是貪財才嫁給他的,于是眾人想辦法剝奪女方的財產,最終女方放棄了繼承財產,那么此時女方是不是全然沒有任何財產了呢?當然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是不能直接納入遺產的,首先要分割出來配偶的那部分,接下來其余的才能被作為遺產繼承。
那么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是五類七種,首先是工資、獎金,當然不僅僅是指的基本工資,還包括的補貼、獎金、福利等其他收入;生產、經營收益,即按字面意就很容易理解;知識產權的收益,一般就是出版獲得的稿費,專利轉讓獲得的費用等等;還有繼承或者是別人贈與的財產,但是如果約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話,就不屬于夫妻財產;還有就是其他類了,一種是鋪位承租權和轉讓權,還有個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在婚后獲得的收益。
當然如果是繼承的話,就需要走相應的流程,下面來介紹以下常見的幾個流程:
首先就是大家比較熟知的房產繼承,如果是房產繼承的話,必須要進行繼承公證,而且必須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而且必須要提供規定的資料,如合法合規出具的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還有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當然就還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關系證明等等資料,在繼承里面能享有的一個政策就是免稅政策,根據財稅[2009]78號、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死亡的,房產要過戶給法定繼承人的話,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股權繼承,《公司法》有明確的規定,作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是可以依法繼承其在公司的股東資格,不過首先還是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否有其他規定,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因為股權比較特殊,除了上面提及的材料之外,還需要提供被繼承人的公司資質、章程、資產等資料。
存款繼承,這里申請的對象是開戶行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申請,提交的資料與房產繼承的資料基本是一致的。
《繼承法》對于繼承的順序也是有明確規定,第一段中舉的例子,明顯不符合法定的要求,配偶是作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因此,應該適時的爭取自己的權益。
公司股份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軍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么?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個人能賣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材料買賣是否需要簽合同才能生效
2021-03-19傷殘鑒定申請書怎么寫
2021-01-01勞動法辭退如何賠償
2021-03-16違反交通法63條扣分嗎
2021-03-09近親可以領到結婚證嗎
2020-12-08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對人有催告權嗎
2021-02-12如何申請傷殘鑒定?
2020-12-13開發商與業主簽的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0裝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業主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23學生在學校做游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7婚前房產婚后更名屬于個人嗎
2020-11-18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13實習期過后工資會不會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增加
2021-02-05懷孕被辭退應該怎么辦
2020-12-03合同生效2年后自殺,保險公司為何拒賠
2020-12-25被保險人違反保險事項 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021-01-20對方逃逸保險賠償嗎
2021-03-20事故保險理賠的流程有哪些
2021-03-18保險法一般是調整哪兩方面的關系
2020-12-07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什么內容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