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會上的結婚人群大都非常勢力,在進行結婚選擇時,需要男方準備房子和車子,并且要求寫上兩個人的名字,但是在面臨離婚時卻無法確定這個房產的所有權,法律在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在離婚過程中不具有分享義務,所以如果當事人存在這方面的問題,將非常容易解決。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寫2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算兩人財產。
婚前父母出資購房,如何保證父母利益
《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該房產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做贈與一方的公證,男方一個人簽字就可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打欠條的話,不管是單方簽字還是雙方簽字,都是夫妻債務。如果男方出資證明有效(證明是男方的財產),離婚時應作為個人財產分割。
父母出資買房注意事項:
簽訂相關協議保留轉賬記錄
無論父母全部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為子女或者夫妻二人買房前都可以簽訂贈與協議,明確表明出資份額是贈與給自己子女和另一方無關,所以出資的這部分不能算作兩人的共同財產,有了這份協議未來就算有離婚行為,父母出資部分也不會被分割。
保留買房交易的轉賬記錄是為了出現爭議時能直接證明買房的部分資金或全部資金是一方父母所出,這份記錄會成為父母出資買房部分不被分割的最有力證據。
將房子寫在父母和子女共同名下
如果父母出資買房,可以把房子寫在父母和子女共同名下,這樣能合理保護出資人的利益,且未來需要加名或者對房子進行其他處理時,必須征得所有寫名人的同意,防止任何意外。
根據以上詳細的說明,我們可以確定父母在婚前購買的房產,即使寫了兒子與媳婦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只是屬于兒子的個人財產在分割財產過程中,不會存在相應的變化。另外結婚雙方需要對自己的個人財產有充分的了解這樣以后個人利益才能獲得法律的維護。
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被追回
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時工傷賠償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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