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約責任的一般形式有哪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違約責任的一般承擔形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履行、補救措施后的損失賠償】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現在,尚未開庭,判決結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為是否偏袒,您現在主要是對訴訟程序不了解,才會產生各種誤會。
2、法官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并不屬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與法官無關。律師就經常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序,拖延審判的期限,以取得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于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違約責任的一般承擔形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自制名牌白酒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嗎
2021-03-12家暴告誡書出臺 取證有新招
2021-02-24倒簽合同存在哪些風險
2021-03-26如何確定立遺囑人是否有遺囑能力
2021-03-11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16裝修合同工期延誤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1-11遺囑必須公證才生效嗎,遺囑公證生效后有效期是多久
2021-03-13按揭房能否轉讓……. 師福東律師
2020-12-16大學生見習期權益應由誰來保障
2020-11-17飛機延誤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2020-11-28保險合同糾紛中的法律適用
2021-03-07保險合同規定“自燃不算火災”屬霸王條款
2021-01-31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1-17交強險實施后車賠付要如何去計算
2021-02-05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六十八條
2020-11-25交通事故后被保險人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0-11-29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年限是多久
2021-02-12承包合同上一定要寫金額嗎
2020-11-11我國法律有規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間嗎
2021-01-05哪些人能分到房屋拆遷補償款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