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暴想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在實踐中,你以家庭暴力為由起訴離婚的話,必須向法院提供證據(jù)證明家暴的存在,如法醫(yī)驗傷鑒定材料、街坊鄰居的證人證言、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機構的出警證明等等。
2、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程序為: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jù);
這里所講的證據(jù)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jù)、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jù),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jù)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離婚時如何以家暴申請賠償?
1、遭受家暴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jù)證明:
(1)發(fā)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fā)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fā)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yī)院就診,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jù),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jù)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y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y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的收據(jù)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xù)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lián)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lián)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lián)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fā)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fā)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jù),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xié)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發(fā)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jù)。
(7)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jù)。
注:收集證據(jù)時應注意的問題:
(1)要通過合法方式收集證據(jù)。
(2)要及時的收集證據(jù)
(3)盡可能的保管好原件。
2、遭受家暴申請離婚損害賠償?shù)馁r償范圍:
(1)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依以下因素確定:
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③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⑤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⑥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3)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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