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難免存在一些不愉快的人和事。你可能一不小心就得罪了某個人,這個人就利用各種途徑對你進行人身攻擊,或者就不存在的事實造謠。并且這個人長時間仍持續造謠中傷,對你的生活和人格名譽造成影響,可能這個人的行為構成了惡意誹謗。那么舉報這個人索求賠償需要取證,現在就來了解一下惡意中傷誹謗取證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誹謗的構成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a、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b、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c、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d.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為: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二、誹謗的取證證據類型:
1、口供
2、錄音
3、網絡截圖
4、書面證據等等
5、如果情況嚴重,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收集誹謗罪證據。
誹謗是需要一個人編造虛構另一個人的事實,并對另一個人的權益造成損害才能形成的。取證之前一定要考慮該人是否是虛構事實,如果的確存在客觀事實,誹謗就不能成立。如果誹謗成立,就一定及時搜集關于誹謗內容的證據,包括錄音、書面證據啊或者是網絡截圖等。本文僅供參考。
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誹謗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網絡誹謗犯罪主體有怎樣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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