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處理婚內借貸呢?
第一,是否實際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僅書寫了借條而無實際借款行為,則借款關系不存在。
此種情況常發生在夫妻間玩笑時所寫,此種借條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二,看一方所借的款項來源。
如果所借款項來源于夫妻共同財產且用于家庭共同開支,即借款前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婚內財產的性質,或者借款方沒有證據證明該借款為其個人財產,且婚內借款的用途系用于家庭經營以及生活開支的。此時,該借條雖然締結了一個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標的物為夫妻共同所有,該合同不具備可履行的基礎和可能性,則夫妻之間的借貸關系就不復存在。如果所借款項來源于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且用于借款人一方的個人事務,則夫妻之間的借貸關系成立,應按照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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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小柱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邢臺市律師協會會員。執業以來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成功辦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業務方向是河北省申訴案件,刑事辯護,交通事故糾紛,民商事合同糾紛!成功案例:李某某公安檢察院認定入室搶劫,結果認定普通搶劫案!劉某某,公安認定尋釁滋事,法院作無罪處理案!邢臺張某某二死一重傷交通肇事交警認定全責,復核次要責任案!石家莊市某公司貸款大額貸款訴訟時效案,在高院勝訴!歲不寒無以知松柏,事不難無以知君子!本律師愿意以誠信的人格贏得您的信賴,以專業的知識獲得您的滿意,真誠希望與各界朋友交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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