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多久就不可以起訴分割財產?
一般情況是3年之后就不可以起訴分割財產了。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繼承權訴訟時效期限應當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這就是說,繼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并且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內必須行使,否則就將失去法律的保護。但在出現法定事由時,3年訴訟時效可能被中止、中斷或延長。
二、繼承人失去繼承權的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三、遺產繼承的順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在老人去世之后,除非老人生前就有寫好遺囑,不然的話法定繼承人就應該盡快處理遺產繼承這件事。即便這里所謂的老人是當事人的親生父母親也是一樣的道理,從父母親去世以后三年之內都不及時處理遺產繼承的,自己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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