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繼承方式當中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叫做法定繼承,第二類叫做遺囑繼承。第一類的意思就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之下,法律規定的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繼承人只要按照這個順序對遺產進行平均分配就可以了。不過如果有遺囑的話,尤其是遺囑已經公證的話,就可以優先使用遺囑,也就是說按照遺囑里面的份額分配和繼承順序來進行繼承。
如果在已經公證過的遺囑里面對于房屋的問題進行了一個劃分的話,那么繼承人就可以到相關部門去辦理一個房屋的過戶手續了。這個過戶手續的辦理相對來講比較復雜,要從以下幾步的步驟來進行。
過戶步驟:
1.第一個步驟是先對房屋來進行評估。
通常來講,這一個步驟是有或沒有都行的,評估公司會對于這個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等等來進行一個評估,評估出一個市值就是這個房子的價值所在,如果其他的繼承人對于這個繼承的分配問題有異議的話,也可以提起訴訟。對于這個房子的實際價值,大家要做到心中有數。
2.第二個步驟是對于繼承進行公證。
雖然遺屬已經是公認好的,但是作為繼承人來講,對于繼承這件事情本身還要做成一個公正,要到當地的公證處來辦理繼承公證,領取一個證書,在辦理的時候必須要提供房屋主人的死亡證明書和繼承人名單,也就是遺囑本身來辦理。
3.第三個步驟是對于房屋進行測繪。
由于在房屋過戶了之后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所以申請人必須到相關的部門辦理一個房屋面積的測繪,然后領取一個測繪成果或者是測繪圖來當自己在辦理產權手續的時候,這個證明也是要提交的。
4.第四個步驟是繼承登記。
這也是一個最重要的步驟了,當事人持自己所拿到的房地產權證,還有公證過的繼承書,也就是公證遺囑到房地產交易中心來辦理登記手續,把這些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并填寫一個房地產產權登記的申請書,然后就可以受理了,并且在審核沒有問題之后,就會立即發放一個已經更改過產權人的房產證明。那么房子的過戶就算成功了,繼承由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權。
通常來講,這四個步驟就已經足以完成對于公證遺囑房子過戶的問題了。在這過程當中一定要注意,每一個步驟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各個環節當中要遵守辦案相關人員對于自己的提示和要求,如果手續或者是證明教的不對或者是缺少的話,也沒有辦法辦理后續的手續。
公證遺囑本身的效率就是比較強的,在公證了之后繼承證明什么的都可以省去了,只要拿著這個公證遺囑到相關部門換取對應的手續就可以,所以對于公證遺囑來講,繼承房產還是相對比較簡單的。自書遺囑或者是法定繼承會比這個更復雜一些,具體應當怎么做可以到律師事務所來尋求律師的幫助。以免在進行房屋過戶的過程當中出現了什么差錯,損失了自己的權益。
農村房屋繼承法中規定繼承需要哪些材料?
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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