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清算期間職工社保怎么辦
《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七條和《民法通則》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可見,法律對破產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是優先保障的,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與法律的規定是一致的破產企業,包括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對于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按照規定應當由其向本企業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供養親屬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包括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按期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等費用,列入第一順序清償;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破產企業,除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之外,條例規定的其他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費用,都應當由破產企業按照第一順序優先清償。
二、破產清算組的成立與構成
關于破產管理人的選任主體,各國破產法都會無一例外地作出規定,且不盡相同,但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一是由法院選任,即由法院待命破產管理人的選任權,采取這種做法的國家認為法院在破產程序中居于主導地位,獨立行使對破產案件的審判權,不受債權人會議的影響,債權人會議對破產管理人的選任不服的,只能向法院提出異議。我國實際上采取這一做法;二是由債權人會議選任,即由債權人選任破產管理人,采取這種做法的國家認為,破產程序是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的,負責破產清算的機構應由債權人會議選任;三是債權人會議選任和法定權力機關指定相結合,以債權人會議選任為主,在一定期間內債權人未能選任出破產管理人的,則由法定機關任命破產管理人。
三、離職后社保關系怎么轉移
社保:在進行社保轉入時,需憑單位與轉移職工本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雇工、城鎮自謀職業者憑本市市區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市勞動保障窗口開具接收證明。然后,帶著開具的接收證明到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
醫保:在辦理參保人員醫療保險轉移時,出具轉出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情況明細表》,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接續工作。轉出時,需在勞動保障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的同時,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轉出,提供加蓋社保機構公章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情況明細表》,在辦理綜合保險關系轉移時,如果是辦理綜合保險轉入基本保險,憑綜合保險中心簽署的《綜合保險人員減少表》、本人的戶口簿復印件(戶籍類型頁及本人頁)和加蓋公章的《社會保險人員增加表》、勞動合同復印件到綜合處進行審核,經基金征集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到勞動保障窗口辦理。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外國人在中國吸毒會被采取強制措施嗎
2021-01-19禁止刑訊逼供手段取證是國家的人權承諾
2021-02-19長期公款私存違法嗎
2020-11-12公司不分利潤股東能退股嗎
2020-12-15個人合伙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27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2020-12-11無期徒刑關在什么地方
2020-11-17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依據是什么
2021-01-02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沒過戶怎么辦
2021-01-07集體土地拆遷賠償標準
2021-01-21農村建房的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18房產證沒過戶可以直接辦不動產嗎
2021-03-10哪些財產不可以做抵押物
2020-12-01勞動關系客體包括什么
2021-03-18產品責任險與職業責任險的區別詳解
2021-01-21保險合同生效后十日內可以取消嗎
2021-01-18如何變更保險合同?
2020-12-16買保險沒驗車保險公司給賠嗎
2020-12-06在異地磕碰該如何和保險公司理賠
2020-11-14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流程是什么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