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管理人有法定代表嗎
破產程序中,其他主體是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產人,債權人會議也不宜擔任此角色。因為若由它們之一擔任破產管理人,則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實難保證它們的行為能完全做到公正、合理,故成立專門機構作為破產管理人是必要的,其在破產程序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我國現行立法中關于破產管理人的規定不僅過于原則、抽象,而且十分簡單,很不完整,這不利于破產程序目的的實現,不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不符合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我們要成立破產管理人的話,這個時候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話是需要避嫌的,這個時候破產管理人不能夠由法定代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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