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屋打人承擔哪些責任
進屋打人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有:
1、民事賠償責任。打人者應該賠償被打者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行政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下的,則公安機關可以視情況予以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上的,打人者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4、進屋涉及私闖民宅,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基于此,我國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侵入住宅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與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內涵不同。非法搜查罪是以侵害他人人身權利為目的,侵害的對象包括他人身體和住宅還有擁有權力的特定空間,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只是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為目的。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相同之處是,行為人違背了權利人的意愿,只是非法搜查罪所包含的內容要豐富得多,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則簡單得多,就是侵犯了權利人住宅的安寧權。非法侵入住宅罪既可由積極侵入的作為形式構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為的形式構成,無論“侵入”還是“拒不退出”均構成本罪。非法搜查罪則是指行為人未經同意或無法律授權,強行進行“搜查”的行為,不單指住宅。
另外所稱的住宅,并不要求他人在短時內合法占有,雖然未付房租的租房客在短時內是非法占有,但房東也不能為將不付房租的租房客趕走而入侵租房客居住空間,因為不付房租而賴著不走,一者屬于道德的范疇,二者屬于合同違約,法律沒有授權房東有強制的權力,否則也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但是,如果空置房屋被他人未經同意或無法律授權侵占,房屋主人則有權利將非法侵入者趕走,保護自己財產安全是人和動物的本能,"正當防衛"是法律的授權。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在沒有獲得他人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打人,往往會從兩方面也就是非法入侵住宅以及故意傷害他人來追究其責任,而責任的具體劃分又主要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兩種,?如果責任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聯系律師,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簡介 黑龍江郭金貴律師事務所是由郭金貴律師于2014年1月創辦成立的個人律師事務所,郭金貴律師個性沉穩,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律師團隊均為實干敬業、業務精通的資深律師,都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實戰能力。辦公場所位于紅崗區中心村紅崗法院對面綜合樓。 律所成立以來,成功代理承辦了多起高端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重特大刑事辯護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并同時為多家公司、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在常年的辦案實踐中積累了豐富辦案經驗。對每一起客戶委托的法律事務,無論項目金額大小,都會用心、細心、全心地去分析、去研究,精心研究具有建設性、可操作性的爭議、糾紛預防方案,設計制定最適合客戶的訴訟爭議解決方案或辦案方略,從而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是當事人維權最值得信賴的律師事務所。本所擅長代理民商事訴訟、仲裁案件、公司綜合類業務、企業法律顧問、工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侵權賠償和刑事辯護等案件。在執行案件風險代理和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 我們秉承團隊合作,精誠團結的工作模式,對于接受委托的項目和案件我們將組團
出車禍誰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021-03-10下班后兼職違反勞動法嗎
2020-11-28危害公共衛生罪
2021-01-21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的流程
2021-03-09股東違法股權沒收嗎
2021-01-06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基本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09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財產
2020-12-06執行令下達后才能探視嗎
2021-03-17拘禁方式干涉婚姻自由怎么辦
2021-03-11往年贍養費能追訴嗎
2021-03-12單方面離婚申請書
2021-01-27脅迫協議無效怎么取證
2020-12-30合同擔保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呢
2020-11-17什么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法
2021-01-07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2021-01-29企業停產是否屬于勞動關系終止
2021-01-08哺乳期內被調崗
2021-01-28加班工資不按國家規定發該怎么做
2020-12-08什么情況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
2021-02-12保險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是什么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