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同特殊形式的電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備以下幾個法定條件:
1、訂約主體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亦可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對于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效力,有人從保護無過錯方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認為應將使用電信的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但是,這樣無疑會鼓勵網絡上不負責任行為的產生及泛濫,非但保護無過錯方當事人的初衷不會實現,反而會損害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而且這樣也與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制度的主旨不符。因此,一方當事人缺乏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電子合同也應當確定為無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
2、電子意-思表示真實。
即利用資訊處理系統或者電腦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兩個因素構成:一是內心意-思之主觀要件,二是此意識外部表示之客觀要件。但隨著科技的進步,當事人可能運用機械的或自動化的方式來為要約或承諾作出意-思表示。在網絡發達的今日,計算機程序或主機在其程序設計的范圍內自行“意-思表示”,而當事人則完全不介入意-思表示的過程,此為“電子代理人”,電子代理人應獨立代表個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所代表的個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我國合同的締結方式必須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并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電子合同的要約是指表意人通過網絡發出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過網絡作出承諾,一般都是針對網絡上發出的要約而作出的。承諾人既可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也可以點擊的方式作出承諾。如果僅僅只是在網上進行談判,而在網下通過面對面的簽約或以電話電報等方式作出承諾,則仍然屬于一般合同訂立中的承諾,而不是在訂立電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諾。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電子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想要生效的話,是需要合同一般的生效要件的,需要當事人主體適格,并且出自于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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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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