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既遂形態的特征有哪些?
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2、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3、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犯罪的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
根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
1、行為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為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為人一著手犯罪實行行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分則對所觸犯法條規定的法定刑直接處罰。
三、犯罪既遂的標準
中國刑法學界主要是在司法領域里討論犯罪既遂的標準,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1)犯罪目的實現說。認為犯罪既遂是指“實施終了的犯罪行為,達到了行為人預期的目的”。主張應當以犯罪目的的實現與否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實現了犯罪目的,為犯罪既遂,未實現犯罪目的則為犯罪未遂。
(2)犯罪結果發生說。認為“行為發生了行為人所追求的、行為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即發生了行為的邏輯結果時,就是犯罪既遂”。主張應當以犯罪結果的發生與否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發生了犯罪結果的,為犯罪既遂,未發生犯罪結果則為犯罪未遂。
(3)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說。認為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態”。主張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作為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具備了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則就是犯罪未遂。
對于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認定,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情況來處理,特別是對于不同的犯罪事實,形成的犯罪既遂的標準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不清楚的,那么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現形式
雇兇殺人構成犯罪既遂么?
犯罪既遂后的幫助屬于什么行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法律關系有什么區別
2020-12-18企業法律顧問能否代理訴訟
2020-12-17著作權怎么申請
2020-11-22沒有實際借款的還款協議有效嗎
2020-11-19冷暴力屬于家庭暴力嗎
2021-01-24法院能否強制執行共有房產中其中一個共有人的份額
2021-01-18二手房中介要承擔哪些責任
2021-03-20仲裁開庭對方不來賠償怎么辦
2020-12-31信用卡逾期不還會怎樣
2021-01-10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2021-02-12多子女家庭財產繼承怎么分配呢
2020-12-24用他人身份證入職會被處罰嗎
2021-02-22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的九個事項
2020-12-2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25勞動者如何單方請求解除競業限制
2021-03-15未登記的房產能繼承嗎
2020-12-16沒在現場報案保險公司需不需要理賠
2021-02-23論人身保險合同效力之規范
2021-02-05廣西保監局:新型人身保險不宜與金融產品片面比較
2021-02-13司機太激動操作失誤,乘車人被本車壓傷,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