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預備構成犯罪嗎?
刑法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此,犯罪預備是犯罪。
關于哪些是犯罪預備行為,刑法沒有更詳細的規定,在實踐中,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于實行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
盡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預備階段,沒有實際造成危害社會的后果,但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在處罰上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至于怎樣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就應該根據實際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托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盡最大可能爭取寬大處理。
二、犯罪預備和預備犯罪的區別是什么?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而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處罰不同: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是著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著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構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但如果為盜竊去購買鉗子等作案工具,為搶劫去購買槍支、刀具或踩點等顯然是在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屬于犯罪預備。
綜上所述,對于犯罪預備是構成犯罪的,雖然還沒有實施犯罪,但是還是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潛在危害,在一定程度上應當加以制止和進行處罰,具體的處罰會根據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也可以免除處罰。
犯罪預備量刑處罰是怎樣的
刑法預備犯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預備犯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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