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我們通過信用卡進行消費和適當的購物,為我們解決了短期的資金困難。那信用卡詐騙案管轄條件都有哪些法律解釋呢,下面小編就這類信用卡問題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關于信用卡詐騙犯罪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近年來,信用卡詐騙流竄作案逐年增多,受害人在甲地申領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在乙地盜取了信用卡信息,并在丙地被提現或消費。犯罪嫌疑人企圖通過空間的轉換逃避刑事打擊。為及時有效打擊此類犯罪,現就有關案件管轄問題通知如下:
對以竊取、收買等手段非法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后在異地使用的信用卡詐騙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領地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偵查、起訴、審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信用卡詐騙案件屬于什么法院管轄
信用卡詐騙一般是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由檢察機關決定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詐騙數額不是巨大和特別巨大的一般由犯罪地基層法院管轄。
二、信用卡被盜刷的責任承擔
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信用卡被盜刷,各方的責任承擔方式如下:
1、盜用人--第一責任承擔人
盜用人與持卡人之間是侵權責任關系,應當按照《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返還該筆財產的責任,超過一定的金額還應當按照《刑法》的規定承擔“盜竊罪”的刑事責任(北京盜竊罪的起刑點是2000元)。
但這種小額經濟類犯罪破案率較低,盜用人常常無法查出,就無法承擔返還該筆金錢的責任,因此,信用卡盜刷最終都淪為持卡人、銀行、刷卡商戶之間掰扯責任。
2、發卡銀行—未及時掛失的責任承擔人
發卡行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由辦卡時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約定,各個銀行的約定不同,共同點是銀行只對未及時辦理掛失給持卡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此外一律不負責任。
我國對這類信用卡詐騙案件問題,實施有申領人的當地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相應的受理和判決。對信用卡的調查和相應的案件辦理,有當地機關協助調查。為我國的經濟市場健康發展。
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信用卡被盜刷怎么辦?
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多久,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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