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有云殺人償命。而在當今社會,故意殺人是最惡劣的罪行,法律也規定犯故意殺人的,最高刑可處以死刑。不過,在某些情況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體來說,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從法律角度講,以下情況可以免除死刑:
1、依據法律規定,不足以判處死刑的;
2、具有法定減輕、從輕情節,被從輕、減輕處理的。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規定的從輕、減輕情節的時候,可以給犯罪分子略輕一格的處罰。如本來應該判處死刑的,但因要從輕處罰,就輕一格,判處死刑緩期執行,這樣就可以免于一死。
還有正當防衛,也屬于此類情況,但正當防衛的認定,界限至今不是很清楚。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適用死刑。又聾又啞的人,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而對于精神病人而言,同樣是不判處死刑。《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4、有立功表現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
依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所以,有的犯罪分子,在被關押后,至臨刑前,可以通過檢舉他人犯罪事實,達到立功表現,以減輕對自己的刑罰處罰。
但需要注意,這種檢舉必須及早檢舉,因為需要公安機關一定的時間進行落實,只有在屬實的情況下,才起作用。如果在檢舉后、臨刑前,公安機關對檢舉行為還沒有落實的話,就不起作用了。
5、在受害人有過錯的情況下,可以減輕被告人的過錯和罪責。
二、殺人犯如何爭取免除死刑
因為多種多樣的原因,司法機關雖然是在盡力保持公正的判決,給犯罪分子一個公正的量刑,但實踐中,有失偏頗是難免的,這時,就需要被告人的家屬進行多方面、多渠道的努力。
那么說,如何去努力呢,一般而言,可以有:
1、律師的幫助。律師知悉法律,可以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了解案情,給被告人心理安慰,在法庭上進行辯護。
2、記者的幫助,也即輿論渠道。不可否認,有的案子,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使得法院有壓力,或者對被告人非常不利,以至于可能出現不利于被告人的判決結果。如對方經濟或權勢很大,對方有其他背景等。
3、其他辦法。
總之,希望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縱一個壞人,讓違法犯罪的人得到實事求是的應有的處罰,才是法律的原則要求,才是律師和司法工作者的基本出發點。
根據我國最新的量刑規定,在造成了人員死亡的情況下,其實不一定就會判處死刑。這也就是現實中為什么有很多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原因之一。由于實際的犯罪情節并沒有達到死刑的程度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用判處死刑,這些都是可以對殺人犯免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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