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未來的希望,每一個孩子都應該健康快樂的成長,但很多孩子因為家庭等各種因素無法保證基本生活被迫成為童工,飽受苦難。雖然我國明令禁止童工,但童工現象仍然是我們不能忽視的社會現實,童工保護是我們必須要正視的問題,需要引起社會的重視。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使用童工有哪些處罰?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并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的罰款。
4、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本條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5、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并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6、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或者其他罪的規定。
消滅童工現象,確保童工保護措施全面生效更重要的是每一個孩子都能夠得到生存基本需求,這需要政府財政在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傾斜,同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承擔起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接受教育,在陽光下成長。
在我國多少歲算童工,童工的年齡是多大
非法招用童工承擔什么責任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家暴起訴離婚程序
2021-01-27營業執照地址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2021-03-07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2020-12-08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哪些
2020-11-17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的范本是怎樣的
2020-12-03用人單位怎么舉證
2020-11-27勞務外包是同工同酬嗎
2020-12-22航空意外險可以買幾份
2020-12-01人身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1-03-06車輛剮蹭對方全責走保險流程什么樣
2021-01-30如何快速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2020-11-23什么時候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2021-03-25拆遷令下達后的訴訟期是多久
2020-11-09拆遷補償協議可以從房產局調取嗎
2020-11-122020年最新公租房拆遷補償標準
2021-03-01廠房拆遷會有哪些補償?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1-03-23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到底是什么規定
2021-01-14商品房和住房拆遷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3-18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5修訂)
2020-11-30廣東出臺新規定 拆遷補償不得低于市場估價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