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么
法院立案的條件:
一、刑事案件
(一)刑事公訴案件
1、起訴書的格式數量應符合規定(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訴書五份);
2、屬于本院管轄;
3、附有擬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目錄,
4、證據目錄上所載明的主要證據復印件齊全;
5、有隨案移送的贓款贓物的,贓款贓物要與清單相符;
6、有隨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與清單相符。
(二)刑事自訴案件
1、自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
2、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圍;
3、屬于本院管轄;
4、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如果被害人無法告訴或不能親自告訴,他的近親屬可作為代理人告訴;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刑事自訴(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5、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6、對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還應當提交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等材料及不立案的通知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復查維持決定書等。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1、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3、有明確的被告人;
4、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5、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6、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
7、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
二、民事、經濟案件
1、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有明確的被告;
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5、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于情節不嚴重的糾紛,最好調解解決,這樣即方便又快捷省事,否則立案就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律霸網的免費法律咨詢,可以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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