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合同后公積金怎樣提取?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后,帶上離職證明和提取公積金相關申請,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或者指定銀行辦理相關手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
在省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無自有住房,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維修基金(大修基金)、物業管理費的。
2、銷戶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特殊情況提取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或家庭成員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員工離職流程是什么?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附表1) :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正常情況下在解除勞動合同后都是根據當時的勞動關系來轉移住房公積金的,無法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的話,住房公積金也不能隨隨便便就可以被提出來。而且,住房公積金其實是我們個人長期的定繳存款,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情況不要隨意使用公積金。
最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怎么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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