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監視居住人違反監視居住怎么辦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監視居住期間,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根據公安部《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監視居住期間逃跑的;
(2)以暴力、威脅方法干擾證人作證的;
(3)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
(4)在監視居住期間又進行犯罪活動的;
(5)實施其他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7條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
二、監視居住遵守什么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57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住處,沒有固定住處的,未經批準不得離開被指定的居所,所謂固定住處,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辦案機關所在的市、縣內生活的合法住處。所謂指定的居所是指辦案機關在其所在的市、縣內給被監視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監視居住人有正當理由要求離開住處或指定的居所,須經過公安機關批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公安機關在作出批準決定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其中并不包括與被監視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和聘請的律師以外的人。(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檢、法機關傳訊時,必須及時到案,接受訊問,以保證其目的的實現。(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結合刑訴法當中的規定來看,若是被監視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情節達到嚴重程度的,則可以申請予以逮捕。雖然此時有可能被逮捕,但對違反規定的情節有要求。要是沒有達到嚴重程度,那可能并不會變更刑事強制措施,說不定只是從一般的監視居住變成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監視居住后還會逮捕嗎
可以在監視居住期間會見律師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公證處公證程序是什么
2020-11-15哪些公證過的債權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1-02-17合同不能履行可否因為疫情免責
2021-03-06請人裝修是雇傭關系嗎
2021-02-20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2020-11-23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什么形式
2021-01-20實習期享受三倍工資嗎
2020-11-10綜合意外險是否包括駕乘私家車
2020-12-24保險經紀人具有哪幾種組織方式
2021-02-28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條款
2021-03-24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合理性如何認定
2020-12-03投保人死亡后怎樣變更投保人
2020-12-18保險代理合同樣本(三)
2020-12-07平準保險費 LevelPremium
2021-03-12承包土地轉讓合同怎么寫
2020-12-21土地轉讓合同范本
2020-12-11住改非遇拆遷是按照商鋪補償嗎
2021-01-21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能否分割
2021-02-27西城拆遷安置房可以繼承嗎,繼承需要哪些材料
2020-12-292020年農村拆遷補償新政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