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多幾天
1、最高是37日。
2、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況下,是14日;具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的案件,一般,是14日;在特殊情況下,是17日。
3、強制措施有五種即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強制措施主要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照法律對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一定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二、刑事拘留應具備的條件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0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僅僅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就算是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了,也不代表就必然構成犯罪,自然也不能因為被刑事拘留過,就認為有犯罪事實。因此,被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就要被判刑,只是說之后被判刑的可能性比較大,但還是需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才能確定。
刑事拘留超過37天怎么辦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取保候審嗎
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有什么區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貨車是否年檢影響交通責任嗎
2021-03-05惡意公示催告后果
2021-03-19商標公示期是多長時間
2021-01-21如何妥善處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2020-12-29商業銀行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2021-02-21轉繼承怎么處理
2020-12-21閑置2年房產能抵押嗎
2020-11-21第二順位繼承人能領到撫恤金嗎
2020-12-30雙方在什么條件下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28員工簽訂七天無工資試用期是否合法
2021-01-12被公司辭退賠償需要什么證據
2021-01-12人壽保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未到期保險離婚如何分割
2021-02-03車買過的交強險和商業險能退嗎
2021-03-11公司為勞動者投保團體人身保險誰是被保險人
2021-02-17旅游意外險條款
2020-11-28酒后駕車造成他人死亡 保險公司應否擔責
2020-11-13機動車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處理嗎
2020-12-13私企未交保險員工如何維權
2021-02-16是履行財產保險合同的首要原則是什么
2021-02-03喝醉酒致傷亡不算工傷嗎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