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員批捕后非要偵查兩個月嗎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從檢察院批準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這中間需要經(jīng)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期為兩個月(案情復雜的可以由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一個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一般期限為1個月(當然根據(jù)案情的需要,也可適當?shù)难娱L)。
如檢察院認為證據(jù)不夠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則應繼續(xù)對案情和證據(jù)進行整理,再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來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在收到檢察院移交的起訴材料,一般在1個月內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批準決定應當根據(jù)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對象。批準決定自簽發(fā)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于不需要繼續(xù)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于復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xù)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jīng)過批準,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五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六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偵查后的時間限定,是有關的法律上的制定,自己需要清楚具體的情況,畢竟這直接影響自己的權益維護,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上需要自己仔細的留意,此類問題的處置存在不下的風險,一旦自己喪失法律上的主動性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保障存在不少的問題。
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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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立案偵查有期限嗎?立案偵查有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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