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難免會受傷,雖然國家有賠償的規定,但每個公司也有自己的賠償算法,對于一些文化少、不了解法律的人來說,往往會吃虧,得不償失。所以,了解國家法律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不服工傷保險待遇行政案件該怎么辦呢?
一、根據第五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對核定的不服,可以,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向社保局所屬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社保局提出,時限為收到社保局核定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應在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最初作出核定決定的社保局或者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職工對社保局核定決定不服,也可以不經復議程序,在自收到核定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社保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訴訟。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有異議的。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八條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了解國家法律,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不服工傷保險待遇行政案件該怎么辦,小編相信你已經知道答案了。維護自己的權力,法律是人民工永遠的后盾,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國家主席說的,也是中國所推崇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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