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辦理取保候審的,需要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和符合取保候審的程序的。下面律霸小編為您介紹取保候審的有關內容。
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相關程序和條件在上文中已經為您整理出來的,希望對您了解取保候審的有關規定有一定的幫助作用。取保候審是替代逮捕的一種強制措施,也是刑事訴訟中人道主義的一種體現。關于取保候審的方式等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訪問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
:
具備什么條件可以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相關規定
辯護律師取保候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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