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4日披露,該院審理了一起購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的試題及答案,并出售給他人案件。
被告人張某,女,大學文化,無業,住嘉峪關市。2014年10月9日,張某從互聯網上以33元的價格購買2014年10月18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的試題及答案。
同年10月17日,張某使用QQ將該試題及答案出售給他人,并從中獲利。經教育部考試中心比對,該試題及答案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全國卷)1-47題關鍵詞一致,答案內容相關,啟用前屬絕密事項。
律師解讀:
被告人張某以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鑒于案發后被告人張某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具有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
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違法所得贓款和作案工具筆記本電腦等依法予以沒收。
知識鏈接:
刑法條文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認定
在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界限。
本罪與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犯罪對象都是國家秘密,客觀上都違反了保密法規。但是二者的社會危害性不同,應注意區分。它們的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主體要件方面,泄露國家秘密罪是職務犯罪,其主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2、客觀要件不同,泄露國家秘密罪表現為"泄露",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表現為"獲取"。
3、在主觀方面,泄露國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過失的,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必須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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