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城市:通化律師?? 咸陽律師?? 朝陽律師?? 酒泉律師?? 安順律師?? 撫順律師?? 岳陽律師?? 漳州律師?? 鄭州律師?? 百色律師
如果在案件中涉及到司法鑒定,一份對自己有利的司法鑒定結果往往會在這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取決定性的作用。有時不同機構對同一個事件的司法鑒定結果不一樣,那么這時我們應該怎么辦呢?小編今天整理了一些這方面的法律法規。
1、司法鑒定委托程序
司法鑒定委托程序方面有法律規定,比如鑒定依據的檢材要先經雙方當事人質證。鑒定材料經質證,確保真實、完整、充分,與案件有關聯性。
2、鑒定機構的鑒定程序
鑒定機構及鑒定人的資質要符合法律規定。司法鑒定人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鑒定,不受任何個人和組織的非法干預。鑒定人要執行回避等法律規定。司法鑒定程序的規定很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其中司法部頒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對司法鑒定從受理委托到鑒定結論出具等各環節都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要求可供查閱甄別。
3、司法鑒定結果不一樣的標準適用
司法鑒定往往涉及的是專業性問題,但很多專業性問題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標準的適用決定了鑒定結論的巨大差別。這就是司法鑒定的實際情況。但普通的當事人并不知道這些,他們往往只能無奈地接受結論,只是因為鑒定結論是專家做出的,而自己并不懂鑒定應該依據什么標準,更不知道有很多標準可供選擇。那么到底在某個專業問題上應該適用什么標準呢?可以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而且同樣的鑒定標準,也可能存在理解和適用上的不一致。專家也存在理解適用錯誤的情況。因此,針對具體的鑒定結論,吃透案情,熟悉各種鑒定標準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4、鑒定結論證據能力
在我國司法審判實踐中,法官們通常過分地夸大鑒定結論的科學性,而忽視鑒定結論的“意見”屬性,把本應需要嚴格審查的“意見”證據當作“結論”而直接適用于案件事實的判斷,鑒定意見的濫用在這種情況下在所難免。但我們可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中發現其第1條明確規定“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該條不僅明確了司法鑒定的概念,同時也指出了鑒定結論的性質,即鑒定結論實際上僅僅是鑒定人向法庭提供一項鑒定意見而已,意見暗示的意思之一便是其僅僅代表了一家之言,既可能正確,也可能發生錯誤,因此鑒定結論并不具有任何預決的效力。鑒定意見只有在具有法律規定的證據資格的情況下,并經過庭審質證和辯論才可以成為法官據以做出判斷的證據,也就是說鑒定結論實際上是那些順利通過法庭程序限制而具有證據能力的“鑒定意見”,鑒定結論是鑒定意見的使用結果。所以,對其進行充分有效的質證很關鍵。如果發現了問題就要充分的揭露從而暴露其證據能力不足。另外,就某些復雜問題要堅持讓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證,否則不能認可鑒定結論書。例如,我在辦理很多涉及鑒定的案件過程中都會有這樣的發現,那就是鑒定結論書有何我國的法院判決書相同的特點,那就是結論下的快,缺乏分析論證。針對專業問題,如果缺乏論證,那么結論顯然不能服人。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針對某些專業問題需要進行司法鑒定,比如傷殘等級鑒定,工程造價鑒定,筆跡鑒定、財物價格鑒定等等,所以司法鑒定結論成為法院審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證據,也可能決定著當事人勝敗的命運。當司法鑒定結果不一樣要申請重新鑒定,根據最新的司法鑒定結果為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哈爾濱律師!
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鑒定復議的情形有哪些?
機械設備質量司法鑒定內容有哪些
浙江省工程造價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未到期辭退都有什么賠償
2020-11-15合同履行中有爭議可不可以中止
2021-01-29一級醫療事故是指什么情況及相關賠償
2021-03-05農民工被老板拖欠工資,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2020-12-15非法辦老年培訓班如何處罰
2021-03-05對募股申請的審批有哪些規定
2020-11-25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是如何的
2021-02-13惡意競爭如何處罰
2020-11-28離婚后繼父能否索要贍養費
2021-03-17提了管轄異議可以撤訴嗎
2020-12-10終止的勞務合同保存多久
2021-01-20“上班族”千萬要保存好的東西有哪些
2021-02-04什么是爛尾樓?怎樣避免買爛尾樓
2021-02-04離職后是否還要遵循保密協議
2021-02-26離職再入職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2-19剛簽的勞務派遣合同改簽外包合同合法嗎
2021-03-08買重疾險的相關解析
2021-02-16違反保險合同條款無法獲得賠償
2020-12-01人身保險合同中“違法行為免賠”條款的理解
2021-01-25買二手車保險沒轉怎么辦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