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編假理由借錢是詐騙嗎
男朋友編假理由借錢一般是不會按照詐騙來進行確定的,要結合對方的動機,手段程度來判斷。以生活緊張為名向他人借款,并全部用于賭博,到期無法償還借款,應認定為詐騙罪,可以直接報警。如果主觀上并無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觀上使用了欺騙方法,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觀原因,致使所借款一時無力償還,應屬于民事借貸糾紛,詐騙罪不成立。區分行為人“借款不還”的性質,應充分考慮行為人借錢時的主觀故意、有無償還能力以及對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等綜合因素。“借錢不還”型詐騙,即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
詐騙罪構成條件: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采取虛構和隱瞞真相的方式
(3)騙取公私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少一個都不能構成詐騙罪。
相關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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