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神經病另一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嗎
如果你確定對方有精神病的話,那是可以要回孩子撫養權的,撫養孩子主要是看哪一方撫養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如果對方撫養孩子不足以滿足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有權利變更撫養權的。
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總原則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對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問題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情況:
(1)應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應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2)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
(3)10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隨父還是隨母,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一方有精神疾病能離婚嗎
有精神疾病致感情破裂可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認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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