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發生的情況有哪些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遺棄罪發生的情況包括幾方面的內容:
1、對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這里指的行為人必須有扶養義務,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的人。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并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外有多余的情況。
3、行為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借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于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遺棄罪發生的情況有什么”問題進行的解答,遺棄罪是指對年老、年幼、患病等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故意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嚴重的行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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