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搶奪罪和搶劫罪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獲取他人公私財物的行為,但是二者有存在許多不同的地方。現在,律霸將在下面的文章就兩者的區別做詳細地解答,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二者的區別主要是:?
1、客觀行為不相同。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2、客體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4、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希望或準備以武力或類似性質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以突然取得財物的故意實施的,是希望通過趁被害人不備而取得財物,而不是希望通過武力威嚇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搶奪罪和搶劫罪有哪些區別的法律解答。據此可知,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行為人實施了不同的客觀行為,行為人所侵犯的社會利益不同,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以及構成各罪的后果要求不同。如果您對如何區分兩者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議您及時咨詢律霸網站的律師。
搶劫罪立案標準是怎么確定的?
搶劫罪一般判幾年?
搶奪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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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曹美林律師畢業于四川師范大學法學本科。專業領域:法律顧問,合同管理。曾在深圳市博雅成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從事法務工作,負責公司內部管理規范的審核,主要涉及公司部門問責制度、員工行為規范及考核細則、員工外派管理制度;業務合同的設計與審核。后于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工作,負責跟進大量訴訟案件,包括民間借貸、婚姻家事、人身損害、合同糾紛、公司糾紛等。現在四川瑞展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從業以來,以治事勤敏的精神和嚴謹的工作態度,贏得了客戶的贊譽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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