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金額要求是怎么規定的?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金額沒有要求,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標準是:
(一)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行,致使執行工作無法依進行的;
(四)聚眾哄鬧、沖擊執行現場,圍困、扣押、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五)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赡芘刑幑苤?、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為厲害,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可以采用取保候審。
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做金額上的限定本來就不太現實,因為不可能說執行標的較小的話就可以不履行法院的判決書了,所以,關鍵還是要看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當事人有沒有配合司法機關的執行工作。
公開宣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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