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特點
與國外的保釋制度相比,中國的取保候審制度有其自身的特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這種強制措施既可以不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顧家庭或者從事原來的工作和勞動,為社會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們感到國家和社會對他們的關懷,還可以減少國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費用等項開支,從而減輕羈押場所的工作壓力。
取保候審的主體
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對于取保候審的申請主體即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明文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從事某種行為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近親屬”則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這個問題是需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程度不大,是可以取保。
律霸小編提醒您,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賦予了辯護人在刑事案件的三個階段都可以以辯護人的名義提起取保候審的申請,并要求取保候審決定機關在三日內做出決定,如果不同意變更,應該告知申請人不同意的理由。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后醫療機構申請墊付救助基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1-01-04如何分立一個全資子公司
2021-03-02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狀態
2020-12-29法院離婚調解程序是什么
2021-02-18什么是瀆職侵權罪
2021-02-14央行出新規,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轉賬支付業務受限
2021-01-15外賣不讓進小區違法嗎
2020-12-14在兒童樂園玩耍腳骨頭摔斷了,兒童樂園要負責任嗎
2021-02-01買二手房中介起什么作用
2021-03-09單位集資房什么時候能上市買賣
2021-03-23怎樣理解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2021-01-13壽險合同成立之后能否變更
2021-01-04什么是壽險投保十項須知?
2021-03-02乘客沒有買航延險航班延誤能獲賠嗎
2021-03-01去瑞士旅游買保險需要什么手續
2021-01-15如何認定保險責任免除條款是不是合理
2021-02-11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的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2021-03-12保險合同約定不明 超規用藥全額理賠
2021-03-01司機無責保險公司該怎么賠
2021-02-21車險理賠流程一覽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