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賄認定的時效性是多久?
根據《刑法》中的規定,行賄罪追訴時效需要根據具體被判處的刑罰來進行確定,如果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下的,追訴時效為5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追訴時效則為10。
從發生之日(行賄事實成立之日)算起,如果犯罪行為處于繼續和連續狀態,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算起。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各國對追訴時效規定不一,最長的達30年,最短的僅3個月。
時效計算
一般犯罪的計算
這里所說的一般犯罪,是指沒有連續與繼續狀態的犯罪。這種犯罪的"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第89條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應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為符合犯罪構成之日。由于刑法對各種犯罪規定的構成要件不同,因而認定犯罪成立的標準也就不同。對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實施行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結果發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連續犯罪的計算
"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狀態的,屬于連續犯;犯罪行為有繼續狀態的,屬于繼續犯或持續犯。對于慣犯的追訴期限的計算,刑法沒有明文規定,但從刑法規定的精神以及慣犯與連續犯的關系來看。對于慣犯的追訴期限,也應從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計算。
由于刑法對各種犯罪規定的構成要件不同,因而認定犯罪成立的標準也就不同。對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實施行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對以危害結果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結果發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此條法律規定,亦適用于行賄罪。
行賄受賄雖然是對向方,但是并不是行賄成立犯罪,受賄罪也成立犯罪,可能存在同時性,也可能行賄已經構成犯罪了,而受賄罪還是不成立的情況,比如對方沒有接受財物,但是行賄人有非法目的。
使用假幣行賄是否應該判刑?
行賄金額達到多少才構成行賄罪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最新司法解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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