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有何法律特征
1、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是刑法分則中規(guī)定的五種“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中惟一沒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條的規(guī)定由其近親屬告訴的犯罪。
3、表現形式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為人將自己業(yè)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財物歸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為條件。
二、侵占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嗎
侵占罪是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是屬于自訴案件,公安機關是不進行立案審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自訴案件范圍】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根據本條規(guī)定,自訴案件包括三種:
一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
二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有證據證明,主要是指被害人能夠提供被告人的身份,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該被告人對自己實施了犯罪行為;
三是公訴轉自訴案件,即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訴案件中唯一一個絕對親告罪,因此,任何情況下公安機關對此沒有管轄權,不能立案,如果立案,發(fā)現屬于侵占罪后,應當撤銷案件,并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訴。通常,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職務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有哪些?
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嗎?
職務侵占罪可以自訴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非法行醫(yī)罪的刑罰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21-03-05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2020-11-17生活不困難也能索要贍養(yǎng)費嗎
2020-11-28房產合同抵押貸款需要房主親自到場嗎
2021-02-28在合同里約定安全免責條款有效嗎
2021-03-23合同隱瞞真實情況是欺詐行為嗎
2021-01-30提供虛假學歷入職違法嗎
2021-01-21北京市是經濟性裁員標準
2021-01-17什么是定期壽險,哪些人適合購買定期壽險呢
2021-01-14搶救傷者非醫(yī)保用藥費用商業(yè)險公司是否應予理賠
2021-03-11強險范圍內保險公司是否要賠償人身損失呢
2021-02-18保險人在賠償后有哪些權利
2021-01-11學生意外保險理賠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21保單受益人變更有講究
2021-03-17交保險存錢寬限期限是多久
2021-02-13保險單能否辦理抵押貸款
2020-11-2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有什么內容
2021-03-12遞延年金 DeferredAnnuity
2021-03-25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是否收費
2021-02-02棚戶區(qū)改造標準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