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受賄罪共犯的認定是怎樣的
1.單位受賄罪主犯主體資格的認定。主犯必須是國有單位。在本案中,甲單位系國有事業單位,符合單位受賄罪的主體要件。
2.共同犯罪故意的認定。按照法學理論"經過單位集體研究決定的或者由單位負責人員決定的犯罪行為是單位整體的意志",在該案中,A既是甲單位負責人又是丁行業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人,這種共同故意是通過A這個自然人的意思表示來實現的。如果兩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不是一個自然人,則必須有兩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的共謀行為。
3.受賄的行為的認定。可以是單獨完成,也可以是分工配合完成的。
單位受賄罪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
2、主觀方面屬于故意,是經單位領導機構決策,代表單位的整體意志。
3、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利用職權”,是指利用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權限,是否為他人謀取到利益,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只有情節嚴重才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單位受賄罪的具備條件和共犯的認定的相關法律知識,大家要搞清楚單位受賄罪和受賄罪的區別,不然容易混淆,單位受賄罪的主體是單位,二受賄罪的主體是個人,同時這兩個罪也是同一受賄犯罪、形式的兩種不同形態。如果大家對單位受賄罪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歡迎大家來律霸網,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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