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訴狀都是由法院代理,當事人可以上交相關的材料,或者由專業的律師來解決,那么,如何寫起訴狀呢,律霸就這一問題作簡要的講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住址(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號碼、郵政編碼。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單位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工作單位、住址。
(四)必須打印或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并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尾部須加蓋公章。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應遞交原件或原物。證據材料如是復寫紙、純藍墨水、圓珠筆書寫的,在提供原件時附復印件。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2份證據清單,詳細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一般,在當事人作出這些準備之后,還要提交相關的證物,當事人也應該詳細注明有關的材料交給當事人。一般證據起訴狀都是有律師代理,所以,如果你有相關的問題需要幫助的話,或者有類似的情況需要解決,都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以獲得法律上的援助,做好對訴訟案例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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